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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 15:45:23浏览次数:3389次

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校开展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相关经济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根据《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武设院【2015】1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认定依据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武设院【2015】18号)为依据。

四、认定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2.2018级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需提交《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表》(学生版),其中《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附在:新生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各学院凭借新生提供的《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学生提供《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 初次申请认定的高年级学生,需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表》(学生版);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必须准确掌握学生最新家庭经济情况,审核认定其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后,可只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表》(学生版);

4. 各学院对《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审核,将《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表》(学生版)信息汇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并汇总填写《家庭经济信息表》(省录入版),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各班级请认真学习《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本通知精神,实事求是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认定工作。未经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3.各学院按要求开展认定工作,认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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