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财经纪律法规制度》
前 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规定精神,便于全体教职工了解财经的基本政策、规定、制度和相关要求,更好地落实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廉政风险,参照湖北省财政厅2016年8月印制的《财经纪律法规制度手册》(第一辑)制定本制度。旨在进一步宣传财经法规,增强纪律约束,促进规范管理,源头遏制腐败,防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希望对全体教职员工有所指导和帮助。
一、差旅费、会议费管理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 差旅活动的审批:出差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差旅事前审批单,具体包括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等,报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2、 差旅费的内容:差旅费中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交通意外险(单位统一购买的除外)、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及经批准发生的退票费、改签费。上述内容之外的其他费用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
3、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应按规定等级购票,凭据报销;超过规定等级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低于规定等级的,不给予补助。
级别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 船 (不包括旅游船) |
飞 机 |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副校级及以上人员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Z37/38和Z77/78除外),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 等 舱 |
经济 舱 |
凭 据 报 销 |
其余人员 |
同上 |
三 等 舱 |
原则上不允许 |
凭 据 报 销 |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4、住宿费:出差人员可在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之内,自行选择入住的宾馆和房型,凭据报销,住宿费标准附后。
5、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的就餐开支实行定额补助,其标准为:按自然天数计算,到省内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到西藏、青海、新疆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20元;到其他省份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6、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其标准为:按自然天数计算,到省内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到省外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其中,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包干标准内统筹解决,不另外报销。
7、差旅费的报销:报销差旅费时,应当提供差旅审批单(见下表)、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差旅审批单 |
|||
填单人 |
|
填单时间 |
|
出差事由 |
|
||
出差人员 |
|
||
目的地 |
|
预计天数 |
|
领导审批意见 |
|
||
注:报销时请提交此单。 8、会议费报销时还需提供会议通知。 |
二、接待费管理
1、活动事前审批:接待单位应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接待事前审批单》(见下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接待事前审批单 |
|||
填单人 |
|
填单时间 |
|
来宾单位名称 |
|
||
接待事由 |
|
||
接待活动安排 |
|
||
接待费用预算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领导审批意见 |
|
2、事后审批: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接待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陪同人员等(见下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接待清单 |
|||||
填单人 |
|
填单时间 |
|
||
接待对象单位 |
姓名 |
职务 |
|||
|
|
|
|||
接待活动项目 |
时间 |
场所 |
费用(元) |
陪同人员 |
|
|
|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领导审批意见 |
|
||||
注:报销时请将此单与商务接待事前审批单一并提交。 |
|
3、接待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4、陪餐人数:接待单位陪餐人数控制在来宾人数的1/3以内,最多不超过5人。
5、接待费报销:接待费报销有“四要素”,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邀请函、电话记录等)、接待事前审批单和接待清单等。接待实行一事一报,“四要素”不齐的,不得报销。
三、培训费管理
1、培训费开支标准:培训地点在武汉市外,培训开支以综合定额标准为基数,按培训天数,分3个档次进行控制。综合定额标准为35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场地费和讲课费70元/人天,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30元/人天。
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场地费和讲课费 |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
合计 |
150 |
100 |
70 |
30 |
350 |
(1)15天以内的培训,其开支按综合定额标准控制;
(2)15天以上(不含),30天(含)以内的培训,其开支按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即280元/人天。
(3)30天(不含)以上的培训,其开支按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即245元/人天。
2、培训地点在武汉市内的给予每人每天30元交通、资料及其他补贴,不另外报销交通费等费用。
3、培训授课(包含讲座)费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税后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税后1000元,应纳税额为5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税后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税后2000元,应纳税额为3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税后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税后3000元,应纳税额为55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4、培训费授课费报销:报销时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培训地点在武汉市以外)、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费票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培训授课费发放表(发放讲座费时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培训授课费发放表 |
|||||
单位:元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培训授课内容摘要 |
培训授课时间 |
银行卡信息 |
金额 |
|
|
|
|
|
|
|
|
|
|
|
|
四、评审费管理
1、围绕本单位开展的所有活动需要评审的,本单位相关人员不得获取相关报酬。
2、评审费标准:非本校评委每次评审费不得超过500元,本校评委每次不得超过200元。
3、评审费报销:报销时应当提供活动策划书、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评审费发放表等凭证。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评审费发放表 |
|||||
单位:元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活动内容摘要 |
活动时间 |
银行卡信息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五、市内日常公用交通费管理
1、外出办理学校有关事宜需用车的,需填报市内交通费审批单,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去后勤处要车,后勤处在审批单上注明无法派车原因后可通过“滴滴”平台派车。“滴滴”平台用车仅限于快车或出租车,平台用车尽量使用“拼车”。
2、市内日常公用交通费报销:报销时需出具交通费审批单、打车截图(截图须有起止地点、时间、金额)、发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市内交通费审批单 |
|||
填单人 |
|
填单时间 |
|
外出办事事由 |
|
||
起止地点 |
|
||
部门领导审批意见 |
|
||
后勤处意见 |
|
六、勤工俭学费用管理
1、各单位因岗位编制未满,确需勤工俭学的需报人事处,填制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勤工俭学审批单,由人事处审定后方可使用勤工俭学人员。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勤工俭学审批单 |
|||
填单人 |
|
填单时间 |
|
岗位内容 |
|
||
应设置岗位人数 |
|
实际岗位人数 |
|
部门领导审批意见 |
|
||
人事处审批意见 |
|
2、勤工俭学标准:6元/人小时,按月不超过800元/人
3、勤工俭学报销:报销时需提供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勤工俭学审批单、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勤工俭学费用发放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勤工俭学费用发放表 |
||||
单位:元 |
||||
姓名 |
勤工俭学岗位内容 |
出勤时间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信息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误餐费、座谈会等其他费用管理
1、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的给予20元/人餐补贴,如需就餐按不高于20元/人餐标准凭票报销;部门内部座谈会不允许报销副食及水果等费用,如有外事接待需购买副食及水果的按以上接待费规定报销。
2、误餐费报销:报销时需提供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误餐补贴发放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误餐补贴发放表 |
|||
单位:元 |
|||
姓名 |
误餐原因 |
时间 |
补贴金额 |
|
|
|
|
|
|
|
|
|
|
|
|
|
|
|
|
八、违规处理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前的规定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