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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2020年10月31日在我校进行,我校高度重视。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考试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维护考点、考场秩序稳定,特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考点成立了考务办公室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指挥本考点处置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应急处理协调组
组 长: 龚少平 张丽娟
成 员: 李中原 徐拥华
主要职责:
1.在应急处理协调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遇突发事情时启动本预案;
3.及时处理试卷运送、保管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4.及时向主考汇报,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动;
5.根据各方面情况,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6.及时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报事件发展态势。
(二)教学楼考务应急处理协调组
组长:教学楼考务工作组负责人
成员:教学楼考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 对本教学楼出现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学校应急处理协调组,并同时采取得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随时向学校应急处理协调组汇报事态进展情况;
3. 协助和落实学校应急处理协调组指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反应快速。要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责任到人,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应对考试突发事件落实到各责任人,控制在发生考场,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混乱和考场考试秩序失控。
系统联动,及时反馈信息。发生考试突发性事件后,各相关人员立即上报本考点考务办公室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本考点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考试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实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和力量部署到位,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考前对考点考场进行卫生消毒,设置备用考场及必要的药品作好考试准备,并作出对紧急疾病的预防知识的宣传。考试期间,如发现有考生、教务工作人员出现流感样病状的,考点应立即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并依照工作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提高考试队伍素质和实践技能,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本人在应急处置中机制中的位置、职责以及该如何反应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各种考试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三、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本考点已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包括与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之间建立起的快捷、畅通、持续、高效的应急信息和处置系统,有准确、及时的舆论宣传管理信息系统。
(一)坚持信息报送“迅速、准确、上报、续报”的原则。
(二)信息报送方式:包括加密电话等。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信息判断;
3.本考点采取的措施;
4.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报告时的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新闻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
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其他
在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个人应给予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1.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考试组织实施过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影响考试的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安全保卫紧急预案
附件1:
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考前试题泄密事件的处置
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处置。
二、考前试卷运送、保管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理
事 件 |
处置单位及程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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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办公室(人)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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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运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等。 |
负责试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告。 |
立即报省应急处置小组,并报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协助,确保试卷安全。 |
若造成试题泄密,按照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及程序处理。 |
试卷在报考点保密室丢失。 |
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本考点负责人,发生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告本考点应急处置小组、公安、保密部门和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立即将情况报省应急处置小组、公安、保密等部门和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执行落实应急小组的指示。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
若造成试题泄密,按照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及程序处理。 |
三、考试运送、保管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 件 |
处置单位及程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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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办公室(人)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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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卷运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等。 |
答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告。 |
立即报省应急处置小组,并报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协助,确保答卷安全。 |
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
答卷在评卷点丢失、损毁。 |
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评卷点负责人,评卷点应立即报告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立即将情况报省应急处置小组、公安、保密等部门。 |
附件2:
考试组织实施过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考前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考试进行的应急处置
事件 |
处置单位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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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本考点应急处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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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试卷或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区 |
报武汉市招考办,做好后续工作。 |
启用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情况和处置决定报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试院备案。情况有新进展随时续报。 |
二、考前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的应急处理
事件 |
处置单位 |
处置程序 |
考试前,如果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1.立即向湖北省卫生防疫部门和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告。 2.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示作好相应工作。 3.根据疫情发展随向省卫生防疫部门和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指示。 |
考试中,如果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 |
三、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的处置
事件 |
处置单位 |
处置程序 |
考试前,如果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征兆。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1.立即向武汉市招考办报告。 2.根据武汉市招考办的指示做好防范准备工作。 3.根据进展随时向武汉市招考办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指示。 |
考试中,如果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1.立即向武汉市招考办报告。 2.根据进展随时向武汉市招考办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指示。 |
四、考点、考试各种偶发事件的处理
序号 |
偶发事件 |
处 理 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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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 |
考点主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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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生未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过期。 |
严禁考生入场参加考试 |
掌握了解处理情况,做好对考生的劝说解释工作。 |
2 |
考试开始前考生坐错位置 |
如果是本场考生,立即让其坐到相应位置;如果是其他考场考生,应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
责成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到应到考场考试。 |
3 |
考生准考证重号 |
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 |
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重号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 |
4 |
发现考生本人相貌与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名册上的照片不符。 |
在考生未进入考场前,禁止其入场;如果是开考后发现的,先答题,结束后请场外流动监考员(巡视员)将考生带至考场办公室。如果考生不服从管理或扰乱考场秩序,立即报告主考,请有关人员将其带出考场并按有关规定记录。 |
核实情况,如系替考等,要求考生写明情况并签字;如果考生不写情况、签字,须告知考生本人违纪情况,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和考场违纪记录单并签字上报。 |
5 |
启封时,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
暂停拆封,立即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
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上报武汉市招考办,启用备用卷,将有问题试卷交还保密室,封存备查,如无备用试卷,按照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要求执行,延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应予补足。 |
6 |
试卷启封前,发现所发试卷与考试时间和科目不符。 |
暂停拆封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
立即与保密室联系,将应考试卷送达考生。立即上报,经武汉市招考办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 |
7 |
启封后,内装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 |
立即装入原试卷袋(如考生自己启封的,由监考人员核实后,让考生立即装入试卷袋内密封),并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记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
启用备用试卷,告知巡视员并报告武汉市招考办业务值班人员,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另派未接触试卷的备用监考员接替其工作;对原监考员实行隔离,直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 |
序号 |
偶发事件 |
处 理 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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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 |
考点主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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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
如少数考生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大声答复;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向主考或副主考请示并记入考场记录单。 |
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示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并将情况记录。 |
9 |
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
先让考生答题,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通过楼层协管员向主考报告。 |
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告知巡视员并报告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业务值班人员,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间,将情况如实记录。 |
10 |
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
不作回答,要求考生正常答题,立即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 |
将情况逐级报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业务值班人员,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维持原状。 |
11 |
考试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
立即查明情况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同时通知违纪考生,报告主考或副主考。 |
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生该科目考试成绩,填写《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并及时将《处理告知书》送达考生。 |
12 |
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等情况。 |
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其退场治疗。 |
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如果未到规定离场时间,则实行隔离治疗,所误时间不补。 |
13 |
个别监考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
报告考点主考 |
及时安排治疗,并马上安排机动监考员接替其工作。 |
14 |
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
尽力排除并通过楼层协管员立即报告主考 |
立即排除,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
15 |
考生未经允许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 |
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按违纪处理,如实记入《违规考生决定书》、《考场记录单》并报告考点主考。 |
核实具体情况,并在《违规考生决定书》、《考场记录单》上签字。 |
16 |
考生在答卷、答题卡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不符 |
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说明情况。 |
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代考等违规行为,记录在册,逐级报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17 |
考生无意弄脏答卷或答题卡要求更换 |
不影响答卷或评卷的,一般不予更换;必须更换的,向主考或副主考申请启用备用试卷 |
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但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不足。 |
18 |
考生将试卷、答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 |
尽力追回,按违纪处理,记入《违规考生记录单》、《考场记录单》 |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 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19 |
考生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及时制止并予以当众警告,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则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主考或副主考 |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上签字,及时上报处理 |
序号 |
偶发事件 |
处 理 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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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 |
考点主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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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监考员整理、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卷撕破、污染 |
记入《考场记录单》 报告考点主考 |
核实情况,立即逐级上报武汉市招考办 |
21 |
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上级有关通知 |
按考点统一的文字通知,原原本本向考生传达,并统一书写在考场黑板上 |
召开考点有关人员会议,形成文字通知,分头及时传达到考场监考员 |
22 |
自然灾害及非人为因素影响考试的如停电 |
|
立即逐级上报 |
23 |
1.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 3.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
能保留证据的扣留违规证据,由两位监考员在证据上写明当事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有关情况并签字。同时在《考场记录单》上作详细记录,报告考点办公室 |
填写、送达《违规处理告知书》。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
24 |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
1.如果是进行语音通话的,立即制止,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员(巡视员)调查电话来源,在《考场记录单》作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对于影响其他考生和考试正常进行的,应当终止其考试。 2.如果是通过文字短信形式进行通讯的,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员(巡视员)保留文字短信等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查信息来源,在《考场记录单》作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 |
根据监考员报告的情况,进行相关调查(主要调查是否群体作弊,是否有场外组织答题的可能性)、保留相关证据,填写、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
25 |
其他偶发事件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或逐级上报,请示处理意见 |
附件3:
影响考试的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对网络有害信息的处理
事 件 |
处置单位 |
处置程序 |
考前如果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出售试题”、“试卷”、“答案”、“提供枪手”等有害信息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保存发现的有害信息内容及网址,立即向省级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协助查处。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
考试过程中,如果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试题”、“试卷”、“答案”等有害信息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立即向省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协助查处(先删后查) |
二、关于新闻媒体报道
事件 |
处置单位 |
处置程序 |
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现有关泄密、大规模舞弊等报道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 |
应立即向媒体所报道的事发考场、记者所在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将了解核实的情况报省级应急处置小组。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
附件4:
安全保卫紧急预案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考点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成立了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詹昭文 尹保松
成员:王明明 向传昊
二、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加大考场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力量,严密防范考场及周边可疑动向,及时化解和处置突发情况及问题。
(二)开展考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当前可能存在的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进行认真疏理,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要实行动态管理,并派专人值守,落实防范措施,要确保无死角、无盲点。
(三)考前安排专人对所有考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封闭考场,在考场周围原有基础上扩大警戒区域,划定警戒标志,考点警戒线内严禁停放社会车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四)考试期间,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配合公安(或武警)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周围执行安全警戒工作。考生集中的地方增派安全保卫人员,密切关注考场周围状况,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巡逻人员加强检查。
(五)考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修,车载安全设施必须完整,证件手续必须齐全。考试用车严禁超载,严禁搭载与考试无关的人员和物品,要对乘车人员携带的液态物品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
(六)试卷运送由教务处处长带队,有学校保安2人(着制服)负责运送。运送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或脱岗,同时车辆按学校制定路线行驶,中途不随意变更路线或停靠。
(七)试卷到达保密室之后,工作人员须第一时间开启视频监控,同时安排2名及以上保卫人员负责值守,每半个小时安排人员对考点办公室周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直至考试结束。
三、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
学校各级领导都负有确保稳定平安的责任。学校和学院的党政一把手和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2、快速反应
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要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要快,部署控制要快,预案落实要快。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直接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准确分析局势并果断处置。分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到现场,负责处置工作。
3、保持信息畅通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要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 ,做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不得瞒报、缓报。
4、教育疏导为主,争取多数为主,防止激化
在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时要正确认定事件性质,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把组织策划者与不明真相参与者区别开来。要教育疏导参与的多数学生,做好多数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查清幕后组织策划的少数分子,做好相应教育工作。
5、降低损失
处置方法要妥当,要以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强调“生命第一”原则,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危害。
6、设置警戒线
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人员,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无条件服从
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院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8、妥善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态度要坚决,旗帜要鲜明,措施要得力,行动要迅速。对学生反映的难点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讲清原因,待条件成熟后抓紧时间解决。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反复。
9、发布情况
确需向校外发布突发事件情况的,需经校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同意,统一口径,统一发布渠道,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校内外发布有关信息,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10、追究责任
依据工作范围,划清权限职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因未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