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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12:09:32浏览次数:4469次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的要求,我校对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相关内容报告如下。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和完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组建了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学校结合办学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工作管理体制、内容、方式和途径、监督和保障等做了全面的修订完善,并狠抓落实。

    (二)利用各种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各种信息平台,在校园网主页、各部门、各学院网页相关栏目,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办学诸方面的最新信息。同时,积极利用公示栏、邮箱、电话、微博、QQ群等形式公开信息,建立的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等多个微信公众号。部分信息还积极利用校外各种媒体及时报道和公开。

    (三)加强审查监督,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学校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做到既不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依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通过校园网分别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会议: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校务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纸质材料:通过纸质文件、招生宣传单页、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其他形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子邮箱、校园广播、电话和校外公共媒体等形式。

    (二)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办法》相关规定,我校通过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形式,主动公开10余类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对外交流、后勤保障、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概况:学校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规章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流程、校历等;

    (2)教学管理:包括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教学成果、教学辅助设施、实习基地等相关情况;

    (3)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奖励、校级教学研究立项、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校级优质课程建设等情况;

    (4)学生工作:包括学校招生政策和计划、招考安排和录取、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招生考试投诉电话、办理地址,学籍管理、学位管理、考试纪律、学位授予、转专业申请、学生奖助评审政策和程序、学生奖励办法、处分条例、处分申诉条例,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与统计,优秀学生入党选拔条件及程序等;

    (5)干部人事工作:包括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干部考核情况,人事招聘、人才引进信息等;

    (6)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决算、经费来源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办理地址等;

    (7)基础建设:包括校园建设整体规划和校区规划、重大基本建设工程计划、招投标信息、工程进展及验收结果和重大维修工程计划等情况;

    (8)资产管理: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图书采购管理等;

    (9)对外交流:包括国际合作办学,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管理规定,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程序及结果,外籍教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情况;

    (10)后勤保障:包括学生食堂基本菜肴价格规定、原材料价格公示、食品抽样检测结果、校园安全稳定等相关规章制度。

    (三)信息公开情况

    日常信息公开情况:2016-2017学年度,以学校网站公开信息总数482条,其中党建组织类131条,招生就业类55条,教育教学类75条,学工团委类87条,后勤保障类18条,人事招聘类1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邀请了新华通讯社、中国新闻社、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长江商报、武汉晨报、荆楚网、长江网等12家媒体记者。微博公开信息总数97条,其中党建组织类15条,招生就业类18条,教育教学类22条,学工团委类20条,后勤保障类11条,人事招聘类11条。微信公开信息总数147条,其中党建组织类12条,招生就业类23条,教育教学类46条,学工团委类37条,后勤保障类15条。

    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校高度重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    〔2013〕9号)要求,就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学校充分利用招生信息网、招办微博、招办微信、招生QQ群等网络信息化渠道。公布年度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校考合格学生名单;在录取过程中,通过2部招生热线、微信、微博、3个招生QQ群实时发布21个省的录取人数、录取分数等信息120余条,实现了录取信息全过程全公开;新生报到后,对报到的2437名新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成立校院两级资格审查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公布录取学生考生号、姓名、政策性加分分数等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还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职能部门领导担任主任,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和指导,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和联系人,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实现“零差错、零违规、零投诉”。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我校于2011年就实行了预决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每年年终向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公开了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数据,相应的决算报表同时也上报给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我校在每年新生报到时采用在收费现场利用展板和屏幕公开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信息公开的的范围与对象

    2016-2017年度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均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科学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和对象,做到公开与保密相协调,既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又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目前,学校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信息公开的条目不够清晰,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相关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鉴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强化内涵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二)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做好武汉设计工程学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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